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8.“拿鹤的妾名叫流玛”表示既拜偶像,又拥有良善的外邦人或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前面的讨论清楚可知,因为由拿鹤的妻子所生的儿子来表示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排在前,而由他的妾所生的儿子来表示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排在后。如前所示,妻子所生的儿子是指教会之外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2863节);而现在这些儿子是指教会之外既拜偶像,又拥有良善的人。因此,后者不像前者那样合法出生。尽管如此,他们仍是半合法的,因为那时,使女(即女仆或婢女)所生的子女被视为合法,这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雅各的儿子是由使女辟拉和悉帕生的(创世记30:4-12);源于他们的各支派等同于源于利亚和拉结所生儿子的,事实上没有什么区别。然而,从创世记(33:1-2, 6-7)清楚可知,区别还是有的。那时,妻子为生育子女而给丈夫的使女或婢女被称为妾,这从拉结的使女辟拉明显看出来,她还被称为雅各的妾(创世记35:22)。男人从使女(即女仆或婢女)或妾生育子女在当时是允许的,好叫他们可以代表教会之外的人,以及教会之内低阶位的人。经上说,这个妾名叫“流玛”;该名字就与她的本质或性质有关(1896, 2009节),在此是指提升,因为这就是“流玛”这个词的含义。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和人民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593, 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 2049, 2051, 2284, 2589-2604节)。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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